一、就业派遣流程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1、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交至招生就业处
2、学校审核并制定建议就业方案
3、省教育厅审核并制定就业方案
4、省教育厅打印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迁转户口并报到,学校邮寄档案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派遣流程
1、学校审核并制定建议派回生源地就业方案
2、省教育厅审核并制定就业方案
3、省教育厅打印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迁转户口并报到(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校邮寄档案
注:升学及出国的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学校负责邮寄档案,出国的毕业生一次派遣时派回生源所在地。
二、择业期内调整就业派遣流程
2014年毕业生择业期至2016年6月30日满。
(1)有用人单位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取回原报到证和解约函
1、持以上手续到校补领《就业协议书》
2、到新单位签约,到校开具改派证明
3、凭以上材料到省教育厅换领新报到证
4、凭新报到证到原用人单位迁移户口档案到,新单位报到
(2)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未出生源地就业调整改派直接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1、毕业生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改派证明
2、签订协议后到学校开具改派证明
3、凭以上材料到省教育厅换领新报到证
4、凭新报到证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迁移户口档案到,新单位报到
三、办理辽宁省就业代理毕业生就业派遣及调整流程
(1)派遣流程
1、毕业生在校办理就业代理,提交有关材料
2、省教育厅列入派遣方案,打印报到证
3、到学校将学生关系,档案(户口)转入代理部门
毕业生可在两年内继续寻求就业机会或准备升学 (保管好报到证、《代理协议书》,是以后办理一切手续的依据)
(2)调整流程
不必经过学校和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直接到省教育厅办理调整。
升学的学生直接持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报到证,《代理协议书》。
就业的学生直接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代理协议书》。也可申请办理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