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选中依照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加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现将参加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体检的组织实施由招录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安排请于近期登录本校校园网查询。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省教育厅:024-86602966
省公务员局: 13224247861、13214235371
附件: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