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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选育团队(项目)的通知

2019年04月04日 14:15  点击:[]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宝地砺器众创空间遴选创新创业选育团队(项目)入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申报创新创业选育项目具有良好创新性和市场潜力,或已经投入实践应用。优先鼓励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获奖项目、校企合作项目到众创空间进行项目培育。

2.入驻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学生,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3.入驻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其中应吸纳不低于50%的应届毕业生(团队成员可调整,最终团队成员名单可在6月份确定),团队组织架构健全,分工明确,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

4.入驻团队成员能够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关系,学习成绩良好。

二、申请入驻流程

1.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团队向招生就业处递交《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入驻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后,招生就业处将进行初审,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确定进入评审名单,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创新创业选育项目评审,并将入围项目全校公示;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因学校空间资源有限,入驻团队成员使用众创空间提供的工作空间,不同时重复占用学院的空间资源。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式三份,按要求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4月24日17:00前交至招生就业处3-627,电子版发送至OA,联系人:李苓,联系电话4199056,13204164088。

2.原入驻项目与新申请项目均需重新填写申请书,原项目需侧重填写项目进展情况。

3.申请书填写内容一律打印,纸质版须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字,并加盖项目所属学院公章;

4.申请书撰写内容须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性,针对不真实、不规范、不符合撰写要求的申报表一律不予认可与受理。

 

 

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