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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服务介绍

2014年10月07日 10:39  点击:[]

2007年,辽宁省政府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提出构建省市、高校多级大学生创业孵化体系,把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作为工作重点,并投资3000余万元启动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工程建设。基地共11层,建筑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内设独立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多功能厅、师资培训教室、学生培训教室、学生实训教师和创业展厅等设施,可以同时为100个创业项目提供办公条件,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工商税务登记、流动党员管理、户口档案保管、法律金融援助、项目对接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并可组织进驻企业申请省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目前,基地已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160个,实现销售收入1500多万元,创造就业岗位1100个。2010年,教育部门专门致函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一、申请进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的条件

1.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带头人条件:辽宁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2.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的项目;参加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二、申请入驻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并拥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向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2.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高校申报的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对初审合格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创业培训,并对创业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4.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创业项目进行复审,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对复审合格的项目将予以公示。

5.公示结束后,拟入孵化创业项目与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签订孵化协议,同时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办齐后即可进驻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

三、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条件及服务

1.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一般为每个入驻企业提供4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网线、电话线端口入户,提供办公桌椅、电脑等设备。

2.入驻企业可根据规定申请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

3.入驻企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我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4.入驻企业的注册地址必须是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相关部门搭建“绿色通道”,为办理工商、税务等执照提供便利。

5.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将聘请专家为创业企业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实训以及咨询服务;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带头人培训,并提供人事代理、户口及档案管理、党组织关系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