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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委1号文件绘就辽宁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总蓝图

2018年05月17日 15:42  点击:[]

2018年3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农委副主任、省农办专职副主任杨德生对《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行介绍和解读。

杨德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粮食年产量稳定在400亿斤左右,脱贫攻坚已实现4个省级贫困县摘帽,1121个贫困村销号,10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这是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辽宁省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号文件的新要求、新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全部体现到了文件之中。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个字5个方面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做出了部署。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即2018年辽宁省委1号文件,于2月24日印发实施。

在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三步走”目标任务基础上,辽宁省提出到2020年、2022年、2035年和2050年4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城乡和工农差距明显缩小,1/4的乡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文件通篇贯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牢牢抓住钱、地、人等关键环节,基本确立起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在“钱”的问题上,从利用好国家对乡村振兴的补助政策、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等方面给出解决途径;提出综合运用国家和省产业引导基金、以奖代补、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支持措施,吸引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在“地”的问题上,明确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整合农村集体资产,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在“人”的问题上,从去、留、引三个方面着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农民带着保障进城;创造条件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制度藩篱,把有志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类人才引回来。同时,文件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上出了不少实招、硬招。

深度聚焦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最短板。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3000个,2018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500个,整治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到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让农村真正绿起来、净起来、美起来。

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对有劳动能力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因人施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对深度贫困地区,提出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发展条件,重点攻克脱贫任务。文件要求,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绘就了辽宁全面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构建起了“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为辽宁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